按揭常识
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者有效居留身份;
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以不低于所购房款总价的30%作为首付款;
有贷款人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担保人;
贷款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条件需准备的材料:身份证(申请为一人以上者,各人均需要提供)、户口本、职业、收入证明、贷 款人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个人人名章及照片等
权属有争议的;
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
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共他建筑物;
依法已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
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
依法不得抵押的。
公积金贷款
市住房公积金是市(县)政府用于解决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及中低收入的居民住房问题的专项基 金。城市住房基金从同级财政现在用于住房建设、维修、管理和补贴的资金,当地提取住房固定资产投资 方向调节税、房地产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及出售属于国有资产的住房回收资等渠道筹集。
商业贷款
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是银行用其信贷资金所发放的自营性贷款。具体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购买本市城镇自住住房时,以其所购买的产权住房(或银行认可的其他担保方式)为抵押,作为偿还贷款的保证而向银行申请的住房商业性贷款。(抵押贷款是商业性贷款中的一种贷款方式)
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是我国公民因购买商品房而向银行申请的一种贷款,有关银行规定,凡符合下列两种情况之一的,即可申请贷款品种:一是参加住房储蓄的居民;二是住房出售商和贷款银行有约定,由房地产担保企业为居民购房贷款向银行提供提保。
组合贷款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是指,符合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又同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办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同时还可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及借款人以所购本市城镇自住住房(或其他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作为抵押可同时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
一、所需资料:
购房协议书(签字按手印)
《商品房预售合同》补充协议
业主身份证复印件四份、户口本、暂住证复印件一份,结婚双方资料。
供款人及配偶所在单位提供月收入情况证明。
夫妻双方如户口没在一起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如是个体,一定提供营业执照和近期两月纳税证明。
如是单身提供父母或哥姐的共担债务的证明人,需签字、按手印。
二、办理按揭所需费用:
抵押手续费:房价的
保费:1——9年贷款的万分之八 年限,10年以上贷款的万分之六乘年限
月存款;
印花税:贷款额的万分之;
办理时还需首付收据和身份证原件。
三、销售人员应尽力让客户在银行要求的时间办到银行办理相关手续。
l、贷款申请 2、受理申请 3、贷前审查 4、签订合同 5、发放贷款 6、贷款归还 7、合同变更 8、贷款结清